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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9-20
工信廳企業函〔2022〕2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11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就組織推薦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所在地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為申報主體,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報送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二、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組織實地抽查,在符合《暫行辦法》認定標準的基礎上(西部地區可適當放寬),按照每個具體細分領域認定1個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原則,擇優遴選發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國前列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推薦至我部。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5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數量不超過3個。對超過報送數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
五、集群申報采取紙質報送方式,請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包括《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電子版光盤1份,郵政特快專遞(EMS)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100804)。
聯系人: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王瀟耿 010-68205317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 劉 哲 010-64102963
附件:
1. 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匯總表.wps
2.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wps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