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行業動態
時間:2024-09-30
根據《保定市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工作指引(試行)》(保政函〔2021〕60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將2024年保定市第二批“揭榜掛帥”技術需求榜單予以公布,向全社會征集揭榜方。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榜單設置
通過廣泛征集,共遴選出技術需求榜單20個(其中技術創新類榜單9個,農業類榜單8個,成果轉化類榜單3個),涉及先進制造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多個行業領域(見附件2、3)。
二、揭榜條件
(一)技術創新類項目
技術創新類項目揭榜方,為國內外有研究開發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或其組成的聯合體(與發榜方不能為同一單位或其下屬子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有充足的研發投入、良好的科研條件和穩定的人員隊伍;
2.能針對發榜項目需求,提出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可行性方案;
3.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重大違法行為;
4. 擁有相關科技成果或科研能力的個人也可參加揭榜。
(二)成果轉化類項目
成果轉化類項目揭榜方,為保定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與發榜方不能為同一單位或其下屬子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1.擁有較強的成果推廣應用隊伍,能積極開展示范應用;
2.能夠提供成果轉化所需的資金、場地、市場等配套條件;
3.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重大違法行為;
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可參與公益類成果轉化項目的揭榜。
三、有關要求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應根據張榜項目榜單(附件2)具體需求及自身能力,主動與發榜方對接洽談,提出技術創新或成果轉化解決方案,填寫并提交《揭榜意向表》(附件3)。
(二)各類創新聯合體合作揭榜的,應確定一家符合揭榜條件的單位牽頭與發榜方對接。
(三)揭榜方與發榜方達成共識后,雙方應共同制定揭榜方案,細化合作具體內容,明確目標任務和權、責劃分,并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揭榜協議或技術合作合同(要對合作內容、考核指標、交付時限、資金分配及安排、產權歸屬等事項進行明確)。揭榜協議簽署后,視為揭榜成功,協議簽署各方即可按照協議啟動項目實施。
(四)成功揭榜的榜單,由發榜方向保定市科技局提供揭榜方資質條件文件、揭榜協議(技術合作合同)、技術創新方案、科研誠信承諾書等揭榜材料,作為評榜的基本依據。
(五)成功揭榜的榜單,保定市科技局將按照《保定市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工作指引(試行)》有關規定,經評榜、批榜等程序,確定支持方案。支持方案由保定市科技局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納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體系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支持。
(六)“揭榜掛帥”相關工作,由保定市科技局具體負責,并為揭榜方與發榜方在對接洽談、信息交流、政策咨詢等方面提供全流程服務。
(七)揭榜方、發榜方以及其他參與“揭榜掛帥”項目組織實施的各方面力量,須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嚴格遵循科研誠信、科學倫理等有關規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串通控榜、騙取財政資金等不良行為發生。相關部門將全程跟蹤和監督檢查,并嚴肅追究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
四、聯系方式
保定市科技局資源配置管理和監督評估科
聯絡人:趙旭坡 0312-3312090、13032000669
保定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2024年第二批“揭榜掛帥”榜單目錄
附件:2.2024年第二批“揭榜掛帥”榜單
附件:3.揭榜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