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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9-03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
按照《邢臺市技術創新中心認定與評估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組織對邢臺市市級研發平臺開展2024年度績效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2020年以前納入邢臺市科技研發平臺管理序列的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含2017年以前批準建設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參加本次評估(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已升級為省級研發平臺的不參加此次績效評估。
二、評估內容
根據市級技術創新中心認定與評估管理辦法,對參評平臺2021年至2023年取得的建設績效,按照組織管理、研發條件、研發產出、轉化應用、開放協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績效評估指標體系見附件2)。
三、評估材料及流程
1.提交材料。請參評平臺依托單位按照績效評估報告模板(附件3)有關要求,認真梳理總結近3年平臺在組織管理、條件建設和代表性成果產出等方面的主要成效和工作亮點,形成本平臺績效評估報告。
評估材料(紙質)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膠裝)成一冊,一式二份。裝訂順序為績效評估報告、相關佐證材料(應含目錄和頁碼,并按目錄所列的順序排列,正文字體按照公文格式編輯)。裝訂須符合存檔要求,不允許用塑料夾、皮包裝。平臺評估材料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后,2024年9月10日前報歸口管理部門。依托單位須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2.歸口部門審核。請歸口管理部門對評估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指導修正。2024年9月13日前,由歸口管理部門將加蓋公章后的評估材料和市級研發平臺績效評估匯總表(附件4)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局資源與平臺科,評估材料與匯總表的電子版同時報送至郵箱:kjjjhk2011@163.com。
四、注意事項與有關要求
1.依托單位或歸口管理部門未按截止時間提交評估材料的,視為不參加績效評估,將對市級平臺予以撤銷。
2.參加績效評估的平臺依托單位存在科研失信或嚴重社會失信的,視為績效評估不合格。
3.申報材料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市科技局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得在非涉密材料中標注密級。如違反規定,依托單位和平臺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并視為績效評估不合格。
4.歸口管理部門對參評平臺運行情況進行審查,如依托單位存在科研失信或嚴重社會失信、停產、破產,不能保障技術創新中心正常運行等重大問題,歸口管理部門應在9月13日前向市科技局統一提出撤銷意見。
5.評估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平臺限期1年整改后,參加下一年度評估。2017年以前批準建設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通過績效評估后,更名為技術創新中心,納入邢臺市技術創新中心管理序列。
附件:1.應參加2024年度績效評估技術創新中心名單
2.邢臺市技術創新中心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3.邢臺市市級研發平臺績效評估報告(模板)
4.2024年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績效評估匯總表
邢臺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