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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1-1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根據《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有關規定,為扎實推進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按年度計劃,近期省廳組織開展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價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在摸底中小企業基礎上,廣泛深入組織動員符合《細則》評價條件的企業自評參評。按照自愿原則,參評企業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注冊登記后進行自評;自評通過的企業下載打印《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提供(平臺上傳)必要證明資料,形成申報書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請評價。
二、審核評價
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依據《細則》規定和評價標準,認真組織實施審核評價工作:組織核對申報企業平臺和紙質材料的信息數據,通過專家評審或專項審核提出擬通過評價企業;從擬通過評價企業中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取部分企業,組織專家或核查組實地核查企業申報評價材料,填寫企業現場核查表;研究確認擬通過評價企業,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向省廳報備。
三、報批備案
請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務于2024年3月6日前完成本市(新區)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審核評價工作,將審批備案請示報告(含市級審核評價工作情況,提供企業評審審核、研究確認、公開公示等情況證明)、抽取核查企業申報書和現場核查表(原件)、建議通過評價企業名單和備案信息匯總表等材料(各一份,加蓋市局公章)正式報送省廳,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bzjtx2021@126.com。
附件:
1. 2024年XX市(新區)建議通過評價第一批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
2. 2024年XX市(新區)建議通過評價第一批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匯總表
3.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評價材料目錄
4.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現場核查表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1月12日